会计证必须每年都要年检。
一、概念介绍
会计证年检就是会计管理部门即财政局对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登记。
会计继续教育是指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的有关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在检查登记的周期内完成会计人员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所以,年检会计证主要是检查会计人员有没有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时间规定
按照规定,会计人员应该从发证之日起的“第二年“参加继续教育,发证当年不需要继续教育。举个栗子:会计证上的发证日期是2014年12月1日,从2015年开始参加2015年度的继续教育,到了2016年再参加2016年度的继续教育。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
现阶段,财政局认可的会计继续教育形式现在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接受会计类培训机构培训,发的财政、人社厅认可的培训结业证,一种是参加财政局认可的网上教育学习,学习合格后从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
会计证的年审制度早已取消,代之以会计证持证人员必须每年参加继续教育。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1、新规明确了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的人员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新规:第十六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