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杭州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持有在杭州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户籍人员
2、本市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3、在杭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4、年满 60 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 6 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扩展资料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制证(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户籍地申请普通护照的,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凭《浙江省居住证》在非户籍地申请普通护照的,在3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文件,收费标准:普通护照160元/证,加注20元/次。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服务指南
外地人在杭州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持有在杭州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户籍人员
(2)本市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3)在杭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4)年满 60 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 6 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参考资料
请详见 普通护照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