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收到裁决书15日内,如果不服裁决书内容,可以起诉到法院。需要注意的是,这个15日是从每一方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说,被申请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第2日开始计算15天,是被申请人的起诉期限。仲裁委实际送达裁决书时,因为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往往有一方先领取另一方可能会晚一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