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种规定太主观了,因为没有客观的标准,所以可能会出现很多主观性的问题。比如突然晕倒,有很多可能性导致晕倒,比如低血糖或者贫血,比如突发心脏病啥的,除了在发病的时候,你知道病因,剩下的普通时刻,你都是个健健康康的人。但是,你到了医院以后,你做了各项检查,没查出病因,这个时候病人说不满意,你们医院就得给退钱,你觉得这合理吗?
因为整个过程,病人享受了检查,享受了服务,他必须出钱,这是这个社会的法则,也就是用钱去交换服务。医院真的想做好事,想做实验,你可以降价,把医疗服务降价,让更多穷人敢于去看病,因为现在看病贵是个大问题,但是你退款这个有点说不过去,真的有可能会造成反向激励。
因为对现代人的素质不敢断言,有些人要脸,而且有素质,看病要花钱这很正常。而有些人,压根不知道素质为何物,看完病就往回要钱,吃饭砸锅的现象也有,所以劝这个医院还是不要做出这种挑战。
这个真的不能来个“不满意就退费”,比如输液,小孩子输液一般在头上扎针,没有人能保证一针就可以,一般家长都疼孩子,估计就这点事,也有人会不满意就退费了,医疗体系还真的不能用,估计医院以后真的就忙着退费了!
不满意就退费了,这种做法看似解决了问题,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作用,永远都不会知道别人为什么会不满意,也就不会去做改进了。
“不满意就退费”主要就是为了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逼医生提高治疗技术,更好的服务于患者。不过,作为一项规则,“不满意就退费”很有主观色彩。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可能是对医生服务态度的感受,也可能是对医生技术不满意,甚至也有可能是“故意挑刺”为了骗取退费钱。
除此以外,医生只要是正常治疗,没有做有害医德的事情,那么我觉得服务了就该收费,不满意也不应该退费,这是医生应该所获得报酬,患者不容易,医生难道就容易嘛?随随便便的就不满意,不也是伤害了医生的自尊心,不利于医术的更好发展。
所以我觉得这个制度,实行下去还值得考虑。
“不满意就退费”在我看来完全就是那种吃力不讨好的做法,不管怎么说只要是能够提高患者权益,改善医患关系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