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在实践中,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也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时间各地并不完全一致,大部分地区是从《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发布之后,1992年开始的。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1995年开始的,当时国务院发布另个方案各省选择执行。1997年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因此,现在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对96年之前(有的省份是95年、97年)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过渡办法计算。但各地过渡办法不尽一致,按所在省规定执行,详情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规定是的,96年之前的工龄都视同工龄,退休以后按你参加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到你退休那年终止,是你参加工作全部工龄。
应该是的,各地一般都是这个年份。
是的。这个是有文件规定的。不用担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