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违法)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是否要进行赔偿,要看您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是否有相关违约条款的规定。
通常您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正式用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你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即可。
除非你和用人单位另外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约定服务期限,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个事很简单,看你签的是聘任合同 还是劳动合同。另外在入职后有没有参加过非入职培训之外的其他公费学习培训。
如果签的是普通的劳动合同,且没有参加类似培训的话,直接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就可以离职,不需要对方同意批准,且不存在赔偿违约责任。
如果是聘用合同,那就得按合同条款执行了,自己好好看下你的合同再咨询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除此之外没有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