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放高利贷的人没有做出违法行为,那么报警是没有用的;
2、如果当初借高利贷的时候是双方自愿行为,并没有受到强迫和欺诈,那么借了的钱还是需要偿还的。
3、如果借高利贷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如果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年利率在24%-36%之间,法院也是支持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6%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虽然明文禁止民间高利贷行为,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具有制定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权力,其所颁布的任何文件均仅仅属于部门规章,而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
这就决定了《通知》不具有作为国家规定的效力,对其的违反充其量只属违规,而谈不上违法。相应地,民间高利贷的行为也只属于违规行为,而不属于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拿高利贷的人如果拿高利贷数额较大或向人数较多的人举债,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具有故意挥霍等就不想还的情节,还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就要向公安部门报警了。如数额较小,则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差债的还钱。
在中国放高利贷是犯法的。借高利贷的人通常也不会把钱用于正道,如果报案,钱确实不用还了,但借贷的人也不能逃脱罪责。至于放贷的,那确实要遭殃。我听说过因为放高利贷而被枪毙的。
都以为高利贷犯罪,其实没有,刑法没有相关罪名,而民间借贷即便约定利息过高,也不易打击,一般只是不支持过高利息,按中国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部分不支持。
无法可依,随着国家重视程度以后可能会好些,现在高利贷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