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多交的所得税今年税局同意抵缴,不用做分录,多交的所得税为“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今年计提所得税时,记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贷方,借贷相抵,剩下应该交纳的就在贷方。比如去年多交了2000,“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有借方余额2000,今年一季度计提了3000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 3000,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00,这样就有“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方余额1000,属于抵缴后还应该交纳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