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5的工资计算方式如何来的

2024-11-15 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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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1.75天。

考虑到国家允许施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有困难的企业最迟可以延期到1997年5月1日施行,因此,在过渡期内,实行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其日工资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数23.5天执行。


扩展资料

同级员工应享同级待遇同 工同酬并非工资数相同。

人保部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比如都是总监级别,单位的薪酬体系可以自己确定是在5000至8000元区间内,还是定在6000至9000元的区间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条例



回答2:

现在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开计算了,
21.75天是指的制度计薪日,用来计算工资和加班工资:(365-52*2)/12
即: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52个星期,每星期2天休息),之后除以12个月
20.83天是指的制度工作日,用来判断是否超时加班了:(365-52*2-11)/12
即: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52个星期,每星期2天休息),再减去11天法定休假,之后除以12个月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

回答3:

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52个星期,每星期2天休息),之后除以12个月,即:(365-52*2)/12=21.75天。

21.75天是指的制度计薪日,是用来计算工资和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回答4:

劳动保障部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