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被执行人与配偶共有房屋的法律依据

2025-02-25 14: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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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共有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当然有权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回答2:

被执行人离婚了么?没离的话,那房子是他们共同财产么?是的话直接拍卖啊,他们不服会上诉的嘛,不管是不是共有房屋,拍卖不是你个人想拍就拍的,你得走法律途径,法院判了会帮你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