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去劳动局投诉后都2个月了还是没有拿到工资,怎么办

2024-11-16 20: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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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属于劳动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你们可以再催办。《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不听招呼的,还可以依法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