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侵犯了你的名誉权。
可以起诉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保留好对方侵权的证据原件。
详细内容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