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任何证件。
2018年8月3日,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决定取消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需办理就业许可的相关规定。台湾居民来大陆工作将和大陆居民一样,不再需要办理专门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在大陆工作的台胞可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依法享有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在失业后可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扩展资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在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二、各地要完善相关制度,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参照内地(大陆)劳动者对其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为有在内地(大陆)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台湾居民来大陆工作将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
申请材料
①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②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
③交验申请人台湾的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④因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⑤受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应当接受受理机构有关询问并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二、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人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
(一)台湾居民短期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签注有效期不超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限。
台胞证即可,以前要工作签证,现在不用了。我在大陆十年。
只要台胞证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