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看自己的准考证;
二、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招聘岗位学历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和直接考察的方式。
应聘综合管理类、图书资料类、计算机类、文博考古类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艺术类、幼儿教师类、医疗保健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实际操作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动手能力。面试和实际操作的先后顺序根据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文化厅门户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