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司法鉴定费是多少?

2025-03-10 21: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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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损评估鉴定收费标准计算方式如下:

一、标的物超过一万的收费标准:

1、标的物鉴证总值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超过1万元部分按2%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1万元部分按3%收取,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收取,超过10万元部分按1%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以内部分按第2款的规定收取,超过2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二、标的物鉴证总值不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的,按50元标准收取;

2、标的物鉴证总值在2000元至5000(含5000元)的,按150元标准收取;

3、标的物鉴证总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3%计算据实收取。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的流程为:

1、办案交警填写委托书;

2、办案交警或当事人将委托书送区县物价部门评估定损;

3、评估人员通知当事人定损评估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4、事故各方有关人员到定损车辆存放地参加损失评估鉴定;

5、物价部门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

6、物价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鉴定结论书交纳鉴定费;

7、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

8、市物价部门重新做出定损评估鉴定结论,办案交警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