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春刀,为中国明朝时期特务机关锦衣卫所配备之刀,为其制式武器。
绣春刀之外型结合横刀(唐刀)、少林梅花刀和单刀之特点,轻巧,且刀身狭长略弯(刀双面均有双血沟,一长沟、一短沟,短沟向刀钝处、长沟向刀尖处),以便于携带和进行中距离之攻击。其材质以配戴者之级别做区分,职位越高,其材质越纯。
古籍没有对绣春刀进行过详细描述,现在也没有可靠的绣春刀实物被发现,所以没人知道绣春刀是什么样子。
东厂锦衣卫制式武器:双刀(同一刀鞘),一刀之刀柄刻“东”字、另一刀之刀柄刻“厂”字。合刀“东厂”二字相对面置内侧。
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廕寄禄无常员。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共一千五百七员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耤、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
张廷玉之《明史》职官 飞鱼袍: 所谓“飞鱼”,并非鱼也。
《山海经·海外西经》载:“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鲤。”因能飞,所以一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 在有明一代,这并非锦衣卫都有的“工作服”。而是与蟒服、斗牛服一起作为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盖其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
《明史·舆服志》载: “张瓒为兵部尚书服蟒?帝怒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张瓒对曰:‘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非蟒也’”。
飞鱼服是次于蟒衣的一种荣重服饰。至正德间,如武弁自参游以下,都得飞鱼服。嘉靖、隆庆间,这种服饰也颂及六部大臣及出镇视师大帅等,有赏赐而服者。 至于锦衣卫所着服饰,除了飞鱼服外,还有麒麟服。
按照明制,“赐群臣大红贮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 由此可见,无论飞鱼服还是麒麟服,穿在锦衣卫身上都是一种荣宠和身份的象征。并非全员穿着,当是身份特殊的锦衣卫职官所着。
明朝大红缎绣过肩纹麒麟蟒衣为公侯朝服的一种。此衣形制为交领,右衽、长阔袖,左右开裙,暗褶,镶本色料领缘,加白暗花纱护领。因需按规定样式、幅面、花纹织造,然后缝制成衣,故称为“织成式袍”。 此衣质地为亮地纱(即二经绞罗)为地,平纹组织起暗花四合如意连云纹,间饰如意头、金锭、火珠、方胜、古钱、犀角、珊蝴等杂宝纹。然后以回纬挖花妆彩织金的技法(简称织金妆花),织出前胸、后背柿蒂形襕,内过肩蟒二,两肩织升蟒,膝襕部分织行蟒八,柿蒂及膝襕内间饰火珠、祥云、海水江崖等纹饰。
至尊初登极,行郊祀大礼,其四品以上,及禁近陪祀官,俱赐大红织金纟宁袍。若恭谒诸陵及行大阅,则内阁辅臣俱赐蟒衣,或超等赐服,至鸾带金银瓢绣袋等物,以壮扈从。其次即日讲官,以至文武勋戚、部府大臣,俱沾绣带采带之赐。皆主上肇行大礼,特恩殊典一次耳。惟阁臣未及受赐者,则于嗣举补给,他官不尔也。
又锦衣卫官登大堂者,拜命日即绣春刀鸾带大红蟒衣飞鱼服,以便扈大驾行大祀诸礼。其常朝亦衣吉服,侍立于御座之西,以备宣唤,其亲近非他武臣得比。以故右列艳之,名为武翰林。——《万历野获编》
电影《锦衣卫》:一种叫“大明十四势”的武器匣,内藏十四把造型不同的刀,功能齐备。所谓“十四势”就是十四把刀,八把刀用来逼,供,六把刀用来杀,人,最后一柄刀名为“奉,天,成,仁”,留给执行任,务,失,败的锦衣卫自,杀,谢,罪而用,此外,吴尊使用的武,器“新月弯刀”也尽显西,域之神秘特色,两头有刃,实战中攻守兼备,堪称全片最为鬼魅的兵,器之一。
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简称为“锦衣卫”,雅称为缇骑,是明朝所设的专司皇帝卫戍、政府廉政以及帝国情治的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所创设之“御用拱卫司”以及洪武元年时改制之“仪鸾司”与二年时改制之“大内亲军都督府”。
《万历野获编》卷21《驾帖之伪》:“祖制:锦衣卫拿人,有驾帖发下,须从刑科批定,方敢行事,若科中遏止,即主上亦无如之何。如正统王振、成化汪直,二竖用事,时缇骑偏天下,然不敢违此制也。
”锦衣卫“驾帖”拿人必须经过刑,科给事中“佥签”,《明世宗实录》嘉靖元年十二月辛丑:“旧例,厂卫赍驾帖提人,必由刑,科佥批”,也就是厂卫拿人必须由言官给事中行封驳,万历朝,因神宗“怠政”,天下官,员有缺不补,以至驾帖发出,因刑,科无官没法“佥签”。而刑,科无人“佥签”,锦衣卫亦不敢率尔抓,人,锦衣卫官校持签印完整的驾帖,至刑,科“佥签”时,还必须持有奏章的原件以备勘合,驾帖拿人,初期仅仅限于京城左近,弘治、正德间,缇骑开始至外地拿人,但需要各衙门会签以,防,假,冒。
《殊域周咨录》卷9《云南百夷附》:“臣闻驾帖下各衙门则用司礼监印信,该科挂号皇城各门俱打照出关防,皆所以禁诈伪也。”驾帖拿人,定制拿一人奉一帖,不允许一帖拿多人,根据明制,奉驾帖拿人是锦衣卫的正差,本与内侍无关,而天启朝至有宦,官提驾帖直接拿人,遭遇反,抗的事情。
梁本《明熹皇帝录》天启四年六月乙巳:“刑,科给事傅櫆奏:佥驾帖原有常规,增差内官,大违明制。万燝被殴,林汝翥不过畏内珰之凶锋,恐不得以正命死耳。内官百十成群执之,亏损圣德莫此为甚。上命今后驾帖如旧。”而天启朝明熹宗时魏,忠,贤,掌,权不过八年,却让人以偏盖全让人认为明一代276年都为如此,锦衣卫如此。
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军,情。
锦衣卫最大的特征是身穿金黄色的官,服,有意权,力高高在上之意,称为飞鱼服,并佩带绣春刀。由于飞鱼服与一般的官服不同,所以更容易表现出与一般官位的差别。
最早起源是金朝的拱卫直使司(原名龙翔军、神卫军),元至元三年始置拱卫司,属礼部。九年升“拱卫直都指挥使司”。有指挥使、副都指使等官。
1361年,朱元璋仍是吴国公时代,改枢密院为都督府辖锦衣卫前身的“拱卫司”(并无“御用”二字),秩正七品,管领校尉,后改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再改为都尉司,终改为“仪銮司”(《大明会典》云锦衣卫本仪銮司),洪武二年设置亲军都尉府,仪銮司改隶亲军都尉府,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为十二亲军卫之一(天子六军)。吴国公时期包括鄱阳湖之战所有麾下的军队都是他的亲军,所以亲军视作锦衣卫前身实不恰当。
著名的鄱阳湖水战鏖战数月毫发未伤且箭毙敌首陈友谅,即为此“亲军”(锦衣卫原名)护驾建功;创建亲兵卫都指挥使者名赖汉臣。朱元璋在建国后,猜忌多疑,怕大臣对他不忠,因此随时充满戒心,要求大臣对他绝对的服从、忠心不贰,要出朝之后也要对他恭恭敬敬,便设法派密探四出巡视。这是锦衣卫以及明朝特务机构的雏形。最早只有1500人。
后来,朱元璋以亲信密探曰“检校”,负责侦,察在京中官,吏的大小之事。洪武十三年,发生胡惟庸案,朱元璋对臣下更加不信任,至洪武十五年,正式建立锦衣卫组,织,首任都指挥使是杨宪(检校),后续是毛骧、蒋瓛、纪纲、夏煜。
尔后在洪武二十六年,因朱元璋认为此一酷,政不可以长期存在,再加上锦衣卫于侦办蓝玉谋,反,案时“非法凌,虐,诛,杀为多”,“株连且四万(人)”;于是下令大削锦衣卫的权,力(“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
到了明成祖朱棣篡位成功后,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于是恢复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如永乐十三年《永乐大典》总裁官解缙被纪纲置于雪地冻死即为一例。袁彬官至特授勋上柱国、左军都督、升授光禄大夫,是最显赫的指挥使。锦衣卫自李自成起,事,明思宗任命的都指挥使吴孟明之后,延续至1661年南明昭宗的锦衣卫指挥使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在锦衣卫组织当中,皇帝为直接的管理者。而在组织之内,最高的领导为都指挥使,出任此职者资格为“皇亲国戚或战争功勋者”,仅一人担任,正三品官阶。佐官有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二人,四品;南、北镇抚使二人以及十四所千户十四人,皆为正五品;此其下管理职尚有副千户、百户、试百户、总旗、小旗等。普通军士部属有力士与校尉等职。
其中北镇抚司任务是“专理诏狱”,之后于明宪宗成化元年增铸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需通过指挥使转达,而锦衣卫官,员中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著名代表诏,狱,案件为:明初大将军蓝玉谋,反,案及明末首辅周延儒案,均为锦衣卫侦,破,立,功。
“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与大理寺)无权干涉锦衣卫所处理的案件。
通常锦衣卫在逮捕嫌犯之前,会发给其“驾帖”,作用相当于现代的逮,捕,令(非“腰牌”)。
早期加入锦衣卫都会经过严格地审,查和考,核,要求良民,无,犯,罪,纪,录,后经过训练与挑选最终决定。后期若有锦衣卫逝,世,他的亲属,如亲儿或是亲兄弟,可成为其替补,无儿或兄弟则会于市上选择合条件的人作为代替,故锦衣卫中不会出现职位有空缺的情况。
锦衣卫的业务职掌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这一句话就包括了锦衣卫的两大执行机,构与职权:
一、大汉将军:主管皇帝侍卫、展列仪仗、传递皇帝命令以及职掌廷杖等事项,可以说和一般禁卫军毫无不同。
二、经历司和南、北镇抚司:这一方面即为锦衣卫与一般禁卫军不同的特点,分述如下:1、经历司:主管锦衣卫公务文书的出入、誊写及档案封存等事项。2、南镇抚司:主管一般卫、所部队人员之犯,罪,侦,查、审,讯、判,决、情,报以及军,事,武,器之研发事项。3、北镇抚司:主管各地藩王及官,员,秘,密,监,视、肃,反,肃,贪,独立侦,讯、逮,捕、判,决、关押权,力(诏,狱)以及反,间,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