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去上班,在路上出了车祸,老板要负责吗

2024-11-16 18: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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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这也算作工伤,所以作为老板来说也是要负责任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所以老板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还有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再,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等等事故伤害的,都会认定为工伤。简单地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员工不是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就属于工伤工员工不承担事故责任或者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都属于工伤,因为上下班交通事故而引起的工伤老板也是要负责任的。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是不是主要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等等这样才会获得赔偿

回答2:

早上去上班在路上出了车祸,只要不是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就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3:

车祸赔偿怎样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回答4:

你早上没吃饭——饿死了,老板负责?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