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想辞职,应该,这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书面辞职程序及手续: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刚刚做了半年的工作,就想辞职。我认为不太应该。毕竟时间比较短,自己的业务还不熟悉。如果这个时候辞职,自己的时间就浪费了。可是如果自己实在是不喜欢这份职业,那辞职就赶快做吧。
如果这个企业这份工作对你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没有太大的帮助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离职,那张员工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进行书面申请离职,到期之后可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做了半年,我想辞职了,应该不这只有你自己知道,应该不应该辞职,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只有你自己知道。
当然可以了,如果做做的不舒心,可以换换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