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规定单位必须要把工资单交给个人,因此公司的做法不违法。
工资单的发放要注意什么?
●看发放时间
拿到工资条,首先要看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
工资条拿到手后,得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
●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看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几项费用是否已经从用人单位扣除进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看个税
拿到工资条后,还得看用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起征点为5000元代扣个税。
●看企业年金
有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查看企业年金缴费情况。
劳动者可查看企业缴费是否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以及职工个人缴费情况。
●看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查看职业年金缴费情况。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工资单只签名不给员工工资条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每家公司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都会要求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名,以证明员工领过工资了。一般情况下,单位发工资时都会有一张含明细内容的工资条,而不是单单的只有总工资一项。工资单的发放一般要注意做好签收。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发也是针对个人发,只能看到自己的没什么意义。
不发工资条是违法行为!工资条作为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能够让员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具体内容。在实际生活中,工资条的作用不容小觑。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明细证明,比如涉及到经济补偿、加班费计算等问题时,工资条上的记录就成为了关键的证据。同时,工资条也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这意味着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企业有义务向员工提供工资条,以满足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了劳动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虽然不会直接涉嫌违法,但是却对劳动者构成了侵权。如果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条内容,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单位提供。
总之,工资条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提供工资条的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员工也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