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由申请人本人向全市出入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
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据受理条件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决定:
审批机构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取证:
申请人到发证窗口领取出入境证件,或者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方式送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上海市徐汇区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前往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理,也可以登录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crj.police.sh.cn/default.jsp)网上办证
附:出入境徐汇受理点信息
【接待地址】
徐汇区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业务范围】
本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申领、换发、补发、加注业务。
本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本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本区/县户籍居民赴港澳探亲(限探港澳永久居民)、定居业务。
本区/县户籍居民赴台湾探亲(台湾居民)、定居业务。
本市居民港澳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
本市居民赴台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
外省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申领、换发、补发、加注业务。
外省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外省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领、换发、补发、签注(个人旅游、团队旅游)
短期出国人员恢复户口业务。
台湾居民首次、换发、补发五年期台胞证业务。
台湾居民一次性台胞证业务。
外国人签证证件业务。
外国人永久居留
收费业务。
发证业务。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通行证自助系统现场取证:周一至周五,9:00-16:00。
1、要户口本,而且必须原件
2、其他证件不用了,白底彩照2张
3、正常15天,加急的话一周。通行证有效期是5年,签注是3个月。第一次办的时候都会给你签注,下次再去时要重新做签注。
注;可以到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出入境管理局去办理
也可以到邮局办理的
邮局有专门的表格 ,填写后,25元钱的手续费
这个过程是帮您邮寄到出入境管理处
最后,办好的话 出入境会通知您去哪里领取的
注;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20号徐汇公安局是你可以亲自取拿的地方,但是不能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