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的处罚方式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产生交通违章后,违法行为人应当尽快处理,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将会影响到车辆的正常年检等其他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