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部门征收的税种

2025-03-03 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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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海关手续费—报关货值的0.15%;进出口商品均须交纳。
(2)进口关税—按计算方法分为从价税、特种税和混合税三种。
(3)消费税—仅涉及汽油、柴油、烟、酒、贵重饰物等部分商品的进口。税率按每年公布的“消费税税则”执行。
(4)增值税—20%。计算方法为:(报关货值+关税)X 20%。缴纳消费税的进口商品无须缴纳增值税。
根据有关规定吉海关还有权征收:
(1)自然人统一关税。主要针对从事“旅游购物”贸易的个体商人。一般以整车为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货物保管费;
(3)海关押运费;
(4)违反海关规定罚款;
(5)办理知识产权证明手续费;
(6)银行或其他信贷机构在吉海关总署登记手续费。
海关征税是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海关对过执行国家制定的减税政策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关税,起到保护国内工农业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作用。
关税的征收的主体是国家,《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减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因此,未经法律授权,其他任何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征收减税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