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交一个月,可以补缴。根据社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但是,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这个要看当地医保的具体规定,有的可以补交了报销的,有的不行从你去社保咨询的情况看,可能属于后者,建议你再咨询一下明确只中断一个月是不会需要等半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