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法律咨询

2024-11-07 21:11:4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父亲应该要求单位给他作工伤鉴定,这可能会关系的工伤综合保险的理赔问题。
工伤鉴定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为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符合工伤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按工伤程序走的话,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要求伤残津贴或补助的,一定要在在病情稳定或治疗结束后作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哟!
二次手术算工伤的再次治疗费,也由工伤基金支付。可以凭医院的证明一次性提出,也可等实际发生后提出。
工伤医疗期的待遇由工伤基金按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标准等来决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70%报销。伤残待遇按照(致残5—6级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回答2:

收集证据,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伤害后果和个人情况综合考虑。
工伤和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不同。

回答3:

  一、根据《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认定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h)八级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i)九级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你说的你父亲的椎体压缩性骨折,可根据压缩程度的轻重,分别可评定为九级或八级伤残。
  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你说的因为要涉及到二次手术,到明年父亲还要取掉脊柱上的钢板,问下这种问题该怎么解决,到明年再提出解决还是现在?
  第二次取钢板手术不影响伤残鉴定,可以现在提出来鉴定,到时鉴定上注明适时行第二次钢板内固定取出术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