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民主代议制度起源于中世纪时期。议会实际上就是民众的代表。在封建时代他是民众向国王提要求的机构。在近代他是选举政府成员,制定法律的机构。从这个角度说,近代以来的议会体现的是“主权在民”的思想。到近代演变成多种形式。大体上有一院制和两院制两种。另外根据党首担任的职位不同有会分为总统制和内阁制。英国就是内阁制,美国就是总统制。
不同的制度就决定他们的选举到底竞选的是什么职位。
在英国,他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没有总统。名义上英国国王最大,然后是政府。但其实大家都明白,到头来是政府说了算。那么政府的头领是谁呢?在英国,叫“首相”。他从哪来呢?我们知道,近代西方乃至现在的整个世界都搞“政党政治”。就是以政党为单位进行国家领导人的角逐。在英国是在议会里先选出一个占多数席位的政党,这就是所谓的此届政府的执政党,那些没占到多数席位的但是也能参政的政党叫做在野党,一般我们又叫他们为“反对派”。因为他们的总之就是天天说执政党的政策有什么毛病,然后自己再上台。当然了这是世俗的讲法。明确了这一点就好了。执政党获胜然后推选出自己党内的代表,一般是党魁,来出任首相,由首相来组阁。这样政府就形成了,起码在下次竞选失败之前可以由这个政党来行使国家权利。那么,在英国要想说了算就得获得组阁的权利,其前提就是楼主你说的“在议会中赢取更多席位”。
在美国,是总统制。也就是说全民选的首先是一个总统。当然这些总统也是某些党派的代表。当总统产生了,在由总统来组织政府。这个政府里就会有非总统所参加的党派的人,甚至是无党派人士。因此,在美国要想说了算,就直接去竞选总统,而不用去在议会里做文章。这是因为在美国,采用的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即立法(议会)、司法(最高法院)、行政(总统的政府)相互分离相互钳制的原因。而英国是“社会契约论”的模型,即由人民的代表(议会)选出一个政府,然后代替人民来行使国家权利。当然当他不称职的时候可以被罢免。
英国和美国长期以来实行“两党制”。英国是工党和保守党,美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名以上的国家最高领袖,具体职权由首相履行,就是说是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至于两党制也并不是国家规定就两个党,是其他的党派无力竞争而已,长期由两个大党霸占议会,所以首相也是由两个大党中产生。
美国是总统制,是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两党的产生也是仿造英国制度,美国大部分人还是英国后裔吧,两者没什么大的区别,异同就是英国有国王而美国没有!
英国是议会制,美国是总统制。前者是由在议会选举中取得相对多数席位的党推选出政府首脑,后者却是由各党推选出候选人,然后由全民选举。同时,英国首相不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而美国总统兼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统帅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