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运动是1891年由美国的詹姆斯 奈史密斯发明的.奈史密斯当时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篮球是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教授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而委托他设计的一项室内集体游戏.他从当地儿童在室外喜欢用球投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子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奈史密斯把两个盛桃子的篮筐钉在室内运动房两端看台离地面3米多的地方,作为球篮,并用足球为比赛用球,挡板用铁丝网代替.他还博采了足球,橄榄球,曲棍球等其它球类项目的特点,制订出最初13条篮球比赛规则.这就是篮球这一名称的由来和篮球运动开创时期的情况,当时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后来,詹姆斯 奈史密斯被誉为"现代篮球之父".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这所学校体育系主任卢瑟·古利克为贯彻冬季体育课教学大纲委托他设计一项室内集体游戏。他从当地儿童喜欢用球投向桃子筐(当地盛产桃子,各户备有桃筐)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创编了篮球游戏。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别钉在键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人们称这种游戏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经过他与同事们反复商量才定名为“篮球”。
美国的奈史密斯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