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岁岁登高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每份保险金额度1万元,按份购买,趸缴,5年.10年.15年.20年,保费要根据您的年龄,性别,交费年限等决定!优势:1,保障高,保费低 2,保额逐年递增,以保额分红 3,享有25类核心重疾保障,一旦确诊,100%提前给付 4,享有被保险人的“保费豁免” 5,转换年金,可将高额的现金价值转换成养老年金 劣势:保障型保险,建议平时不要拿取红利,至养老时再转换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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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1、终身享保障,幸福伴一生 终身拥有身故或全残保障,既为家人幸福安康的生活提供可靠保障,又为自己准备好尊严守护金,抵御不期而遇的风险。 2、福寿年年至,保额节节高 投保之日起,保险金额将随着年度红利的分配而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真正做到动态规划、充分保障。 3、红利双重享,理财岁岁盈 在享受高额保障的同时,更可分享公司的长期经营成果,特设双重红利,给您意外惊喜——年度增额红利长期稳定增值,终了红利更多地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4、资金融通快,处处显真情 合同有效期内,如急需周转资金,可通过保单贷款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上一臂之力,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5、年金转换妙,养老乐悠悠 根据个人养老规划,在特定期间(合同生效满2年,且被保险人在55-75周岁)可自由选择将减保或退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按届时本公司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合同转换为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领取时间可长可短,让您灵活安排养老、旅游、保健,尽享多彩人生。 购买提示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2、交费方式 本合同保险费采用趸缴(一次性缴清)或限期年缴(5年、10年、15年、20年缴清)的方式。 3、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日起至终身。 利益演示 意外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的5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缴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非意外身故或全残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缴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合同的年度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终了红利 1、关爱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本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2、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终止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本公司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相应增加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