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把钱转移到别人账户了公安能追回吗

2025-04-08 12: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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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诈骗犯把诈骗来的钱变相的转给他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可以将赃款赃物依法追回。

你所说的情况,把钱转移到别人账户通常与案件有关联,公安机关肯定要通过侦查,冻结、没收归案,公安机关也必然有能力追回来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扩展资料:

诈骗分子骗取金额的数值如果达到当地区规定的诈骗数额,则触犯了“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