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不是永久的。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
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尊重农名群众的意愿。
二轮土地承包,明确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不是永久的。
法律链接:《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