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领、补领。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