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 身份证掉了 不回老家能不能补办

2025-04-02 13: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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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身份证可以异地补领,但有严格的限制: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补领。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回答2:

现在部分地区可以异地补办,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其三,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http://www.mps.gov.cn/n16/n1252/n4386914/4913479.html
http://tieba.baidu.com/p/4221694173

回答3:

  人在外地身份证掉了,不回老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网络办理。
  先登陆户籍所在地的县(市)级公安网,进入办事大厅,查询到办事大厅的联系电话,咨询好资料递交方式、付费方式、证件挂号快递收费标准和告知自己的快递地址。
  没有采集过指纹信息的,还需要找就近的任何派出所,进行指纹采集,并存为电子文档。
  再在网页上按流程认真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传资料、交费用。就可以在家等快递了。也可以将资料传给家人,由家人代办。
  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如果是这几个省的,可以异地办理。
  部分省市在北上广深有办事处,也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这个要在当地公安网上搜索到信息,是否在异地设立了办事处,并确认办事处的地址。也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安网的办事大厅。

回答4:

可以,现在能异地补办,去当地派出所咨询

回答5:

  1、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上述十省市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2、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