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心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2025-04-03 1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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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沧州市中心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指南 》的相关规定办理。

  《沧州市中心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指南 》
  1、在沧州市中心医院就医的产妇,分娩婴儿后在产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办理人员必须是婴儿的父母。
  3、办理人员要如实填写婴儿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4、六个月内为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特别注意婴儿“姓名”一定要准确,按相关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任何信息便不能更改)。
  5、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出具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母子保健卡(当地县、市、区妇幼保健站办理)。外地市人员去沧州市运河区妇幼保健站领取。
  6、超过半年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婴儿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夫妻双方户籍在一起的开具一份,不在一起的须分别开具)。
  7、在《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副页、证明存根三处盖章,办理者背面签名。
  8、《出生医学证明》由父母自存;证明副页交派出所办户口;证明存根粘贴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医院存档备查。
  9、《出生医学证明》免费办理。
  

回答2:

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首次签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