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