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乱扣工资,去劳动节投诉了,但是老板仍然不把正常工资结算给我怎么办?

2025-02-24 00:59:2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相关律师根据《劳动法》的依据规定给出下列条例解释内容:
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2、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去投诉。
3、可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去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收到传票,就会与劳动者协商解决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回答2:

这些只有口头上解释,真是很麻烦,有没证人或者单据能证明你没有多下单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