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并列、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举例说明:
甲考626分,乙考625分。甲填报的志愿顺序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乙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志愿投档和学校录取的过程如下:
第一步,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系统首先检索甲的ABC三个志愿。甲的第一志愿为清华大学,但如果清华大学已经录满,系统则进入检索第二志愿北京大学,假设北京大学还有最后一个名额,甲则按B志愿被北京大学录取。
系统投档完甲后,按照顺序检索到乙的志愿。乙的第一志愿是北京大学,但由于北京大学最后一个名额录取了甲,而清华大学也已招满,系统则进入检索第三个志愿,条件符合,乙被四川大学录取。
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分数优先:首先将所有考生分文史、理工类按投档分从高到低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
遵循志愿:检索时按考生填报排列的院校顺序依次进行的,当考生的投档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院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院校,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它志愿。
一轮投档,因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平行的,故投档检索只能进行一轮。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院校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被退档时,可以参加同批次征求志愿或下一批次的投档检索。
平行志愿解读
采取的是5个院校平行志愿,它们在考分前是平等的关系。只要考生达到了一本批次的录取控制线,就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循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5个院校,依次检索。“分数优先”是其投档基本特点,简单可理解为高分先投档。比如理科考生甲分数为650分,填报的志愿A是北京大学、志愿B是复旦大学;考生乙考分为649分,志愿A是复旦大学。到甲投档时,北京大学已投满,复旦大学还有一个计划未完成。考生甲将被投档到复旦大学,同时复旦大学完成招生计划。考生乙虽然志愿排序先于甲,但只能等其他志愿录取了。
“遵循志愿”是平行志愿投档的另一个原则。投档的原则是一旦进入投档程序将严格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被前面的的志愿提档,后面的学校取分再低也没戏。比如理科考生丙考分为652分,填报的志愿次序是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结果是被同济大学录取。后来得知能被复旦大学录取时考生丙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