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嘀是什么垃圾学校吖???!!
上这么多年学,第一次听说这种做法。学校太过分了。
《教育法》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学校好像也是要提高升学率吧!
让媒体介入吧,也许有改观。
当然违法了 悲哀啊 这还用的着法律规定吗!!! 这是做人的权利啊
这是什么学校啊,文理分班当然是自己的意愿啊!我们学校都是学生自己填写的,
这是学校为了保证该校所谓的“文科班高考的优异成绩”而采取的措施,但是是违犯教育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