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警察没有权利扣留驾驶证和行车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二)违反规定采取、变更、撤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派出所的警察没有权利扣留驾驶证和行车证。
扣留驾驶证和行车证的权利属于交管部门,同时非法占道经营属于城管或者工商部门管辖,派出所是超越职权范围的越权行政,你可以向当地监察局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当时就不应该给他,因为驾照背面下方写着: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以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扣留此证。很明白的,你可以对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不过,那是很难的,不值当的。建议你找一找熟人,花俩钱了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破财免灾)
他说我非法占道经营,所以扣留的。这不舒服他的职权范围之类.这归城管管.
但是他有权利扣留你的驾驶证和行车证.
你可以找他要回来,因为他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之类.
《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