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余额宝定期转出吧
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协议
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以下简称“您”或“投资者”)就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投资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与支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及支付宝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字标注的内容)判租销。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支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 释义
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是指投资者开通余额宝定期转出功能后,支付宝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以下简称“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通过其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接受投资者委型春托,根据投资者设定或确认的定期转出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转出金额、转入银行账户时间、银行卡等,定期将投资者持有的相应金额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下同)赎回或兑付至投资者的支付宝账户,并由支付宝将赎回或兑付款项从投资者的支付宝账户划转至投资者选定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的服务。
第二条 特别约定
1、您授权支付宝,在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定期转出计划,将理财产品赎回或兑付款项划转至您的支付宝账户时,向指定账户所属银行发送转账要求,以便将上述款项划转至指定账户。您理解,根据您指定账户的不同,会有到账时间差异。此外,支付宝可能会对转账进行风险审查,因此可能导致转出延迟。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指定账户所属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2、您理解并同意,若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未成功将理财产品赎回或兑付款项划转至您的支付宝账户,导致支付宝无法按照您的授权进行资金划转的,支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3、您可以选择的支持余额宝定期转出的银行卡,仅限于支付宝支持的快捷支付银行卡、非快捷支付银行卡等渠道。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支持余额宝定期转出的银行卡,具体以页面提示为准。
4、您理解并同意,基于不同银行卡下所支持的余额宝转出单笔/单日/单月的额度约定的不同,不同银行卡下您所能转出的金额将不同。支付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余额宝定期转出的额度,具体以页面提示为准。若超过该限额,支付宝资金划转将会失败。
5、您理解并同意,对于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的开通、修改、关闭等操作,均需要同时遵守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在其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的相关提示和规则,以及支付宝在网站上公布的与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相关的提示和规则。
6、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只是指令的执行方,除非支付宝没有根据您的指令进行操作,或者操作指令错误,否则支付宝不对因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和责任应由您自行承担。
7、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仅向您提供资金划转服掘游务,您就通过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赎回理财产品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以及资金收益计算等应以您与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支付宝不参与您与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之间的任何纠纷。
8、您理解并同意,您需保证指定账户在资金划转全天的账户状态正常。若因您指定账户状态不正常、银行原因或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支付宝无法划转成功或出现延误的,支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9、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有权视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余额宝对应的理财产品停售、发生较大投资风险等)单方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支付宝开展前述行动时将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也不就该等行动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投资机会而未能取得投资收益)承担责任。
10、您理解并同意,您向支付宝发出的授权为支付宝根据本协议约定方式为您提供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的唯一指令。该指令视为您本人的指令,您应当对支付宝忠实执行上述指令产生的任何结果承担责任。您可以撤回或撤销该指令,但支付宝已根据您的指令完成的资金划转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第三条 通知
关于本协议条款和其他协议、告示或其他有关您使用余额宝服务的通知,支付宝将以电子形式或纸张形式通知您,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依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地址寄送挂号信的方式、于本网站或合作伙伴网站上公布、或发送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您应当确保上述电子邮件地址、联系地址、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始终处于有效使用状态;若发生变化,您应当按照支付宝网站指定的方式进行变更。上述通知一旦发送将视为有效送达。
第四条 协议修改
支付宝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本协议的修改文本将公告于支付宝网站或以其他支付宝认为可行的方式公告。修改文本一旦公布则立即生效,且对生效前的用户同样适用。
第五条 风险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支付宝应及时通知其他协议当事人及相关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第六条 法律适用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支付宝与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余额宝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双方需按照《余额宝服务协议》行相关约定。
余额宝定期转出服务:
(1)是指投资者开通余额宝定期转出功能后,支付宝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念郑镇证券公司等,以下简称“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
(2)通过其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接受投资者委托,根据丛陪投资者设定或确认的定期转出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转出金额、转入银行账户时间、银行卡等,定期将投资者持有的相应金额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下同)赎回或兑付至投资者的支付宝账户,
(3)并由支付宝将赎回或兑付款项从投资者的支付宝账户划转至投资者选定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的服务。
支付宝主要:
(1)提供支付及理财服务。包括网购担保交易、网络支付、转账、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个人理财等多个领域。
(2)在进入移动支付领域后,为零售百货、电影院线、连锁商超仔粗和出租车等多个行业提供服务。还推出了余额宝等理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