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加计摊销为什么纳税调减?

2024-11-08 00:38:2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打个比方,企业自行研发了一个无形资产,本年形成资产的部分是1000万,本年计提了100万的摊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计提的100万摊销可以加计50%也就是100*(1+50%)进行税前扣除,即会计上摊销是100万,税法摊销加计50%,摊销150%为150万。会计税前利润如果是1000,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利润+会计认可的-税法认可的=1000+100-150=1000-50=950,会减少应交所得税。所以这是需要纳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2:

"打个比方,企业自行研发了一个无形资产,本年形成资产的部分是1000万,本年计提了100万的摊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计提的100万摊销可以加计50%也就是100*(1+50%)进行税前扣除,所以这是需要纳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3:

我觉得因为政府对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整体是有优惠政策存在的,不管是费用化部分(50%抵减),还是资本化部分(150%摊销),总的意图就是,自行研发部分的总支出之后交的税可以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