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林冲锋枪在英国之外使用也比较普遍,其中又以标准型L2A3的使用最为广泛,大约有60多个国家购置过这种冲锋枪,如加拿大、新西兰、马来西亚、加纳、印度、利比亚、尼日利亚、突尼斯和海湾部分阿拉伯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印度还获得了此枪的生产权。其中加拿大的仿制品称为C1 9mm冲锋枪,是1958年在对L2A3冲锋枪进行局部改进,由加拿大军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二者主要差异是C1的标准弹匣改为30发,另配有一种10发短弹匣;C1配用加拿大生产的FAL步枪刺刀,在快慢机处用A、R、S三个字母分别标示连发、单发和保险位置。此外,C1的枪管、机匣后盖和发射机构部分零件的制造工艺有所改进,使其成本略低于L2A3,但零件强度不及后者。澳大利亚的F1冲锋枪是将本国生产的欧文冲锋枪和L2A3的一些特点相结合,于1962年研制成功的,由新南威尔士州利思戈轻武器工厂生产。该枪保持了欧文冲锋枪上置弹匣的特征,不过在1960年代末期即遭淘汰。
印度、巴基斯坦以及东南亚和非洲的部分国家地区,仍在装备和使用斯特林冲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