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实施的是两孩政策(不是二胎政策),生下两个子女后也就已达到了法定生育子女数的上限,怎么还可以再生呢? 如果生下第三个子女,那就成了超生子女,当然会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是非常明确的规定的。 到时能否再生,还得看那时的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