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种类有:
一、减免税核算范围
按照税总函〔2015〕183号文规定,减免税核算是对纳税人享受的减免税按政策条款进行减免税额等数据的精细核算,包括纳税人申报的征前减免和税务机关办理的退库减免。出口退税、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暂不纳入核算范围。
二、减免性质代码
税务总局按政策条款编制减免性质代码,区局将及时更新发布,以便纳税人查阅,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涉及减免税的纳税人,每月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减免税申报,系统对于网络申报的企业开通申报软件监督、校验功能,便于纳税人按规定填写减免税相关栏次,保证采集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