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多感情破裂,离婚如要开分居证明,怎么开

2025-02-14 0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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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回答2:

没有哪个单位可以开分居证明

回答3:

拿出分居的证明

回答4:

到时候有证人就可以了,法院应该会调查的。

回答5:

异地两年,有人证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