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

求一份《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谢谢
2025-02-26 08: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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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武汉城市圈”综改方案已于9月10日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这是国内第一个启动综改试点的城市圈(群)。

本报记者从湖北省有关部门获悉,在批复中,国务院批准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试点的多项内容,在金融和财政方面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源税试点,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在圈域内发行市政债、节能债及水专项债券等。

国务院并要求“武汉城市圈”内建立政府间高效的协调机制,建立多层级联系会议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壁垒,统筹区域规划。

“武汉城市圈”由“1+8”9座城市组成,是指在以武汉市为中心的100公里半径内,整合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天门、潜江、仙桃、咸宁8个中小城市,形成湖北乃至长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

跨市“占补平衡”获批

作为以“两型社会”为主题的综改区,环保政策是“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之一。

根据综改方案,国务院要求武汉城市圈创新资源节约和环保的体制机制,具体做法是建立起圈域内的“环保督察中心”,同时建设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城乡生态建设和环保一体化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建设圈域内“污染物排放交易市场”,并创新排污权征收使用管理模式。

国务院要求“武汉经济圈”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出台《生态环境补偿条例》,并以江汉中下游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

“武汉城市圈”获准探索生态环保建设资金筹集的新途径,包括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设立圈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鼓励风险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环保产业,开展公益类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验建立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等。

据悉,在获国务院批复的综改方案中,还有在“武汉城市圈”内进行土地“占补平衡”的内容。

“占补平衡”,是指为了保护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在目前的政策执行中,大多数“占补平衡”是不允许跨省、跨地级市的。“武汉城市圈”内获准进行“占补平衡”,意味着该政策突破了行政区划界限,使得圈内9个城市在发掘土地价值时有了更多的空间。

试点资源税 组建光谷银行

综改方案中还申请了多项金融和财政方案的配套支持政策——

在圈域范围内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以及资源税试点。对圈域内的国有企业改革、高新技术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争取比照执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

支持武汉市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光谷科技银行,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区域性的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开展金融综改试点;创造条件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环境责任险等各种新型保险业务。

允许“武汉城市圈”扩大公司债发行规模试点,发行市政债,节能债,依托商业银行,设立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列为全国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在股权交易方面,“武汉城市圈”获准继续推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将武汉纳入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场外交易监管体系。

申报策略:“先粗后细”

从提交申请的综改方案到获得批复,天津用了18个月,而武汉只用了6个月。

批复时间缩短,反映出湖北省在综改政策申请诉求上的差别。与天津滨海、重庆等综改区在综改总体方案中提出“OTC市场”、“土地交易所”等具体的实质性政策要求不同,湖北省制定综改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宜早不宜迟、宜粗不宜细、宜高不宜低”,争取早日批复,尽快启动综改试点,之后再行申请更为实质性的政策。

“‘宜粗不宜细’主要是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等大的方面进行谋划,为以后改革的深入推进留下更加广阔的空间。”湖北省的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在去年12月“武汉城市圈”综改试验区获批后,湖北省用了大约100天时间制订出综改总体方案,经提交相关部委论证和修改后,于6月底上报至国务院。

如今,在综改方案获批后,如何落实综改政策是眼前要解决的问题。据悉,在总体方案之外,湖北方面接下来还有两个层次的申请,一是“五个规划”,分别是“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二是湖北省正在制定的一个近期工作起步的具体项目申请清单。

此外,湖北方面还力求在拓宽建设青山——阳逻打循环经济示范区、设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大东湖水生态专项治理、发行水专项债券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取得突破。记者 原卿章

回答2:

  《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共分12章,分别介绍了建设武汉城市圈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以及产业布局、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区域市场、环保和生态建设五个一体化的具体思路等。

  战略定位

  武汉城市圈的战略定位是:以长江经济带为主轴的东中西部互动发展的关键接力点与推进器、内陆地区先进制造业高地和现代服务中心、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城市圈形象——活力、快捷、安全、绿色

  最新一稿《规划》对武汉城市圈建设总体目标作了生动的勾画,即:

  ——建设活力城市圈:规划期内(2006年-2020年)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协调发展,2020年GDP达19746亿元,人均GDP达5.98万元,初步形成与周边城市群对接的长江中游经济圈和中部崛起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形成快捷城市圈:建设以高速公路与铁路、城际轨道交通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完善的通讯网络,形成从武汉至周边8市“一小时经济圈”和圈内各城市间的快捷交通。

  ——打造安全城市圈:建设完善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系统,为圈内生产生活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构建生态城市圈:加快丘陵山地的生态建设,加强平原地区的环境治理,构建亲水型生态景观系统,建成绿色、宜居、和谐的生态型城市圈。

  产业一体化布局 五种模式 联”武汉

  《规划》提出,武汉市和周边8市产业将形成一体化布局。大致分为五种模式:

  总部在武汉、基地在周边的“总部模式”;

  研发在武汉、产业基地在周边的“孵化模式”;

  营销在武汉、产品在周边的“店厂模式”;

  注册在武汉、生产在周边的“分家模式”;

  生产主体在武汉、辅助产品在周边的“产业链模式”。

  毛汉英以“汽车产业链”为例作出了具体说明:依托销售过1000亿武汉东风汽车公司,上游延伸至冶金工业的汽车钢板轧制、铸件、锻件及有色金属等,下游延伸到汽车零部件生产和汽车总装,带动金属加工、电子、电器、仪表、橡胶轮胎、塑料、玻璃等相关产业。具体分工为: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建立与整车生产相适应的大型零部件生产企业,重点生产科技含量较高的关键汽车零部件;周边8市则分别建立产品各有侧重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城乡一体 城市化水平大提升

  1、33座大小城市构成大方阵

  2005年,武汉城市圈人口为3086.7万,预计到2010年将达3190万,2020年达到3300万。其中,武汉市区人口将由2005年的403万增至2020年的502万,成为超大城市(人口500万以上),黄石市区(含大冶市区)人口将由2005年的98.4万增至2020年120万,成为特大城市(人口100-500万);

  黄冈、孝感、鄂州、仙桃和潜江5个市区将升格为大城市(人口50-100万);

  另加11个中等城市(人口20-50万)、15个小城市(人口10-20万,包括蔡甸城区和新洲城区),届时,武汉城市圈将成为由33座城市、48个重点镇(人口3-10万)组成的巨大城市群;城镇化水平将由2005年的45.4%增至2010年的52%,到2020年达到62%。

  2、“圈”分三层,“卫星”拱“核心”

  《规划》将武汉城市圈及周边腹地分为三个圈层,即距武汉中心城区80公里以内的核心圈、80—150公里的紧密圈、150—300公里的辐射圈。

  区域空间结构上又为:一核—武汉主城区;一脊—由沪渝高速公路和汉丹铁路以及汉十高速公路构成的“Y”字型东西复合发展脊梁;两带—大别山至桐柏山生态带和幕阜山生态带;两轴—京港(澳)高速公路—京广铁路复合主轴和京九铁路—大广高速公路复合发展次轴;两环—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和城市圈快速环线;四组团—黄石鄂州黄冈组团、仙桃潜江天门组团、孝感汉川应城组团和咸宁赤壁嘉鱼组团。

  3、强调统筹城乡发展

  《规划》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结合农业产业化推进小城镇建设等,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点。

  “桥梁与钢结构”列为第十大产业链

  新《规划》将圈内产业链由原来的9个改为10个,即在汽车、电子、钢铁、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盐化工、纺织服装、建材建筑、食品产业链之后,又增加“桥梁与钢结构”产业链。

  据毛汉英介绍,将桥梁与钢结构产业从钢铁产业链中剥离,单列为一大产业,是因为桥梁与钢结构产业已经成为武汉地区的强势产业,现有6家国内主力企业,发展势头较快,已在全省的经济格局中占有较大权重。“桥梁与钢结构”产业可以钢铁冶炼为上游,发展铁路、高速公路桥用钢梁、支座、预应力构件等的生产;下游则可带动桥梁产业的科研、勘测、设计、制造、施工、维护等。

  突破体制障碍 实现利益共享

  为了突破在建设城市圈中遇到的地区分割和行政体制障碍,《规划》提出了一些运行机制上提出了一些措施:

  1、建立跨区域的利益协调机制。提倡区内各城市政府就跨区域利益分配问题达成框架协议,具体个案可依据协议“一事一议”协商解决。

  2、突破行业分割,实现区域资源整合。在物流、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成立区域性综合管理委员会,由政府承担协调职责。

  3、对城市圈内空间实行监督型、调控型和协调型的三级管治,分别对自然资源保护、产业集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管理。

  4、积极构建城市圈统一法制平台。凡涉及城市圈发展,必须实行地方立法的项目,经圈内各市充分协商,由省人大或者省政府行使立法程序。

  5、建立城市圈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决策方面,将组建武汉城市圈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