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施工资质是哪个文件取消的

2024-11-18 13: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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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同时该文件还规定了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该文件的出台背景是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而发布的。

扩展资料:

防雷安全监管要求:

1、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3、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相互配合,完善标准规范,研究解决防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

回答2:

1.防雷审批纳入住建部门以后,住建部门的审批材料中,是否还需要添加防雷检测报告?关于这一点,我个人觉得,防雷检测资质既然没取消,国家也一再强调开放防雷市场,那么就说明防雷验收这项程序还是要继续履行的。所以就看国家气象局和住建部门的沟通了,让住建部门的审批材料清单中加入防雷检测报告这一项。这么改革基本上就是只是取消了防雷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的审批手续,技术服务该做还是要做滴。关于资金问题,我下面再说。2.有个细节要注意一下,在这个文件的下面,有一个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技术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之前的改革中提到,防雷技术服务由经营性市场行为转变为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就存在着一个经费落实的问题。这个经费政策,国家局一直在强调“不等不靠,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拨款”。但是地方财政的情况大家也知道,气象局作为弱势部门,想靠自己要点钱是非常困难的。现在政府成立了购买技术服务的领导小组,就说明政府现在已经进入到了经费落实的阶段中,未来一两年内,这项经费应该就会落实到位了。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按照原施工图审查内容要求办理。建设单位在报送工程整体施工图审查文件中,应包含防雷装置设计内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确定的相关审图机构实施审核。不需单独办理。   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以下步骤办理:   1、防雷装置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相关工程内容,并取得由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后,出具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时,要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作为一个子分部工程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单独列项体;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4、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回答3:

“筑讯中国”为你整理解答:
自国务院2016年6月24日印发的《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精神的通知》(气发〔2016〕48号)发布之日起,就开始取消了防雷工程资质许可,气象局不再开展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