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权力范围分别是什么?

2025-03-01 2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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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同级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权力范围如下:

1、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确定证据,实行拘留,此时被拘留者只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取证结束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取证和决定进行审查,不合格或证据不足的退会公安机关要求重新取证,如合格了检查机关移交法院提起公诉,此时它代表的是国家形象;法院根据检查院的起诉开庭审判,综合所有证据和检察院的公诉最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定刑。

2、公安局是犯罪行为的调查机关,治安管理机关,执行检察院的逮捕决定。检察院是适用法律的监督机关,对实施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决定逮捕和起诉。法院是犯罪行为的审判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有罪和无罪,罪轻和罪重进行判定;同时是民事案件的审理机关。

3、检察院 、法院与同级政府由同级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公安局是政府下属的工作部门。检察院 、法院 、公安局之间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级法检之间是平行关系,各司其职、各其负责。

4、上级人大领导和监督下级人大。同时也监督下级“一府两院”。上级政府领导下级政府,但对检察院 、法院不存在领导或监督关系。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公安局受本级政府和上级公安局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