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前置条件:1,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县中专以上学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