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侦查阶段不会被收监的,收监程序是需要法院判决,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此外,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当依照司法程序立案侦查,或者指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将原案撤销。
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扩展资料:
收监条件:
对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必须具备的法定要求,收监条件是:
1、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2、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
3、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察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监
一般来说,公安阶段取保的,检察院不会收监,但是不排除例外。按照江苏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盗窃一万元的就要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所以在法院阶段很有可能会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