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经审查案情,我院从多方面综合考虑,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不合法,只要对方是未成年女性,那么就是强奸罪,无论对方是否愿意都是犯罪
不合法,和十四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即使是自愿,在法律上也是以强奸罪论处。
不合法 也不合道德。你这种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不存在合法之说。建议以后不要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