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从1986年开始全面整顿民办教师,于2000年全面完成,主要是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的方针,即:一是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二是坚持考核、考试相结合,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三是进一步扩大师范学校定向招收民办教师的数量。四是坚决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五是各地要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人〔1992〕41号文件精神,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生活得到保障。 有关政策可参见《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1992〕4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
我爸教书教了20年没转正,在2千名教师中还是晋通话教师,是民办教师用脚步走出了光明的大道,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这样太不和理了,请中央个位领导解决民办教师的问题。
我也是老师,背着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天,只要你快乐就好,家庭幸福比什么都重要。无需证明什么,因为你有技术,像你重要的人到那里也行。好运气会光临你的,你会转正的。祝福你和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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